——全省性社会团体法人治理培训班纪实
为进一步提升社会团体法人治理能力,切实加强自身建设、规范内部管理,促进社会团体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近日,辽宁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在省社会组织孵化基地举办了15期全省性社会团体法人治理培训班。1130名全省性社会团体负责人参加了培训。
辽宁省民政厅对这次培训高度重视,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刘永胜副局长参加首期培训并作动员讲话。他指出,组织开展这次培训是是新时代新征程对社会组织发展提出的新要求,是解决当前我省社会组织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的迫切需要,要求参训人员以此为契机,积极思考、充分交流,切实以内部治理高标准助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这次培训由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和省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的业务骨干担负授课任务。培训班突出健全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理事会建设为重点的法人治理结构,每期安排了社会组织风险防范化解、换届、年检、收费和评比达标表彰等专题,涵盖了社会组织内部治理的重点方面。
“社会组织风险防范化解工作”专题,系统讲解了做好社会组织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的重要意义、风险防范化解的主要内容,以及如何做好风险防范化解工作。重点传达了民政部明确的重点防范“八个方面”的风险和五个相关文件,并对社会团体做好风险防范工作提出明确具体要求。
社会团体换届和年检,是社会团体自身建设的基础性工作。“社会团体换届工作”专题着重从换届基本常识、换届程序、换届大会的程序、注意事项、变更备案五个方面进行详细讲解,指导社会团体按照条例、章程规定的换届时间、程序、要求做好社会团体换届工作。“社会团体年检工作”专题,重点依据2022年社会团体年度检查通知,对社会团体需要上报的十二项内容及年检通知中所列出的20条问题情形逐一讲解,包括登记管理机关的检查重点及其中的政策依据,社会团体合规开展各项收费项目应满足的条件及各项收费项目的禁止行为。
“社会团体收费和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专题明确了社会团体到底能不能收费,哪些是合规收费;明确什么是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解读了《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修订出台的背景、申请设立和组织开展应当具备的条件;申请开展需要符合的要求、注意事项;申请设立、调整或变更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的规定,并对违规收费和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案例进行了分析。
15期培训在广大社会团体中引起强烈反响。有的协会负责人说:“社会团体法人治理培训班的培训内容,明确了内部治理的重点问题,指明了工作重点,深化了规范化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有的商会负责人说:“内部治理是社会团体运转和开展活动的基础,加强社会团体自身建设是内部治理的工作要求,依法、规范、科学地开展业务活动,非常必要”。有的学会负责人说:“本次培训明确了工作方向,内部治理做得规范,社会团体可以运转更加高效,下步我们将按照本次培训的要求,更好服务于社会团体的作用发挥,努力做到可持续发展”。还有很多社会团体负责人参训后感到内容与自身建设贴合紧密,积极与承办方沟通选派工作人员参加培训。辽宁省委统战部、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辽宁省工商联等业务主管单位得知培训信息后,也派出工作人员同步参训,为开展各自领域业务工作指导打下坚实基础。
全省性社会团体法人治理培训是加强社会团体内部治理的开篇之举,下一步,省民政厅将着眼破解制约社会团体建设的难点堵点,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更好地助力辽宁全面振兴实现新突破。
辽宁省民联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编辑
审核:崔守军
责任编辑:崔守军 谭云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