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浔阳区检察院以实际行动,聚焦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编织了一张坚实的法治保护网,让“检护民生”成为最动人的注脚。
关爱老龄群体,传递检察温情。“谢谢检察官,帮我追回了养老钱,让我晚年有了依靠。”张奶奶紧紧握住办案检察官的手,心中满是感激。2023年3月,焦某某等人假借“藏品收藏升值”名义,向老年人高价销售纪念币收藏品诈骗一案公开宣判,被告人焦某某等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至一年二个月不等。该院在对相关犯罪嫌疑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积极追赃挽损,挽回经济损失180余万元。
针对区行政主管单位对养老服务机构非法集资防范、监测、预警不到位,老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问题,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要建立风险隐患等级,从高到低的机构管控名单,加大法治宣传力度,“送法进街道”、“社区”延伸法治宣传和监管触角,推动建立防养老诈骗常态化机制。在“送法进社区”的法治课上,检察官握着张奶奶的手,语重心长地说:“奶奶,您的钱袋子我们来守护,以后遇到这样的‘好事’,记得先找我们聊聊。不要听信谎言,上当受骗!”
关爱未成年人,法治保障成长。今年以来,该院依法严厉打击性侵、暴力伤害未成年人犯罪,共批准逮捕起诉犯罪嫌疑人10人。对于涉嫌轻微犯罪、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检察机关采取附条件不起诉措施,共涉及4案5人,另有4案4人因情节较轻被决定不起诉。对于犯罪较严重的,则依法起诉11案14人。
2024年5月,小杰因一时冲动盗窃摩托车一辆。案发后,小杰通过办案检察官的法治教育,深刻认识到违法犯罪的后果,表示愿意真诚悔罪,积极退赃,得到受害人谅解。鉴于其悔过表现及积极赔偿,该院依法对其附条件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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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残障人士,共筑和谐社会。“现在出门方便多了,感谢检察官们为我们残障人士所做的一切。”李先生坐在轮椅上,望着新改造的无障碍通道,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为做好残障人士权益保障,该院联合区残联制发《关于残疾人权益保障协作配合机制》,持续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专项监督活动。
通过办案履职,区相关职能单位共投入资金90万元,对环甘棠湖和滨江路等道路无障碍设施,及辖区公共厕所开展专项改造,累计改造无障碍设施220处,对74座公厕安装无障碍设施,改造公园公厕轮椅坡道1处。
开展非机动车乱停乱放集中整治,对占用盲道经营行为的商家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13份。增设公园景点无障碍通道标识7处、改造无障碍卫生间1间。推动无障碍设施改造纳入地方政府长江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实现了系统问题的标本兼治。(编辑:宋增忠)